法语教育家 齐 香

 

        

齐香(1911一 ) 女,河北高阳县人,出生于北京。幼年在北平读完小学之后,即入孔德学校。1933年毕业于中法大学文学院法文系,是年以公费保送法国留学,由于抵达里昂时,里昂大学开课已久,报名期过,只好先到该市附近的一个女子中学作住宿生,直到翌年夏季才重返里昂,进该大学攻读法国语言文学,并于1936年先后考取法国文学、美学、法国语言史三张文凭。随后赴巴黎大学文学院学习,曾考得语音学、语音研究及法语发音证节各一张,同时获取文学语言硕士学位。1938年10月在巴黎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,与中法大学同学罗大冈先生结婚。本欲继续学业,准备考文学博士学位,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,公费中断;又因战争中东西方交通阻断,不能回国,遂移瑞士侨居,直到1947年才回国。

自是年起,执教于天津南开大学外语系。1951年调北京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法语。翌年院系调整后,一直在北京大学西语系任法语教授至退休。

齐香几十年来主要从事外语教学工作,为我国培育了大批的外语人才;同时利用业余时间,致力于法国文学翻译,并对法国语言文学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研究。

其主要译作有:(法)拉裴德《萝丝·法朗士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5年),(法)拉裴德《水仙花》(人民文学出版社,1959年),(法)乔治·桑《木工小史》(上海译文出版社,1983年),(法)乔冶·桑《莫泊拉》,以及多年来在杂志上发表过有关法国16世纪七星诗社的文学宣言,由杜倍雷执笔的《保卫与发扬法兰西语言》;20世纪法国女作家特里奥莱(阿拉贡的终身伴侣)的中篇小说 《第一个回合花了二百法郎》;巴比塞的短篇小说《小学教师》等。